1.采购条件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沥青用矿粉、消石灰竞争性谈判采购已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沥青用矿粉、消石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公司根据邹平市2023年城区道路及绿化建设项目生产需要,确定采购沥青用矿粉、消石灰一批。采购方根据情况可以预留一定数量的材料由内部单位进行供应。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供货地点是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2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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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预估不含税合同价(万元) |
供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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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沥青用矿粉 |
表观密度不小于2.5t/m³ |
吨 |
3735 |
61.6760 |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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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消石灰 |
三级,含钙量不低于55% |
吨 |
37453 |
968.5720 |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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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所列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到货并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供货周期:2024年4月-2025年4月。
(3)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2个,可成交包件数2个。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1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是国家有关部门颁发了营业执照等手续完善的合法企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代理商需要取得符合要求的材料生产商授权。
(4)报价人能提供近两年内相关纳税证明文件或无欠税证明。
3.1.2 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无。
3.1.4报价人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 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通过企查查(https://www.qcc.com/)等企业查询网站,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4月8日8时00分到2024年4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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