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受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桥靠、三合村区域集中供热工程(德促)项目财务决算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桥靠、三合村区域集中供热工程(德促)项目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2.2招标范围:桥靠、三合村区域集中供热工程(德促)项目财务决算审计服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范围:一、资金支出包括在建工程科目(其中:建筑安装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二、资金来源包括上级拨款,自筹资金,基建投资借款,项目资本金等。三、工程项目中发生的应收应付,预付账款等往来款。四、资金结余情况。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要求的其他内容。
2.3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
2.5投资金额:5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3.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信誉要求:
(1)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不得被检察机关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犯罪名单;
(3)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约的情形;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24年04月07日至2024年04月11日(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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