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白城市医院电梯维保项目,招标人为白城市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白城市医院电梯维保项目
2.2招标内容:(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2.3项目预算:87万元。
2.4服务期限:3年。
2.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6.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6.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6.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6.4.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5.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6.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6.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6.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如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声明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免缴的须提供证明材料;财务状况要求提供2021-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6投标申请人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维保人员须具备电梯维修资格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04月07日8:30分至2024年04月11日17: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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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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