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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三仓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04-0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台市三仓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万元(采购包1:100.000000万元;采购包2: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0%≤下浮比例<100%,超出该范围的响应无效)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人租赁车辆主要是服务于东台市三仓镇2024年度一般公务出行车辆保障任务。车辆租赁服务经费按实际租赁使用车辆和驾驶劳务结算。公务活动出行符合用车规定和《东台市市级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一年,服务期内经甲方对其服务综合考核合格后,到期可续签合同。注:因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仅接收输入数字工期,各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暂输入工程工期 365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9 座(含)以下轿车、小型普通客车(SUV 车型除外)租赁服务。供应商应当到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取得有效的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证明(或许可证);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9 座(不含)以上客车租赁服务。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 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包车客运或公交客运。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4-07 09:19 - 2024-04-19 15:00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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