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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东台市唐洋镇政府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04-07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2024年度东台市唐洋镇政府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采购包1:72.000000万元;采购包2:4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0%≤折扣率<100%

采购需求:

唐洋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乘用车出租客运服务,本项目分为两个采购包,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采购包进行报价,供应商可以兼投兼中,采购包一:9座(含)以下商务车、轿车租赁服务,符合服务用车不低于5辆,其中7座商务车不少于1辆,每辆车须配备一名驾驶员;采购包二:9 座(不含)以上客车租赁服务,符合服务用车不低于3辆,每辆车须配备一名驾驶员。(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 2 个包,各投标人可对本项目部分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投标人投某一包时,必须对该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定包顺序为包一→包二,本次招标可兼投兼中。包一中标服务供应商为两家,包二中标服务供应商为两家。最终结算价格按中标服务供应商两家中的最低价为签订合同价,高价者须提供承诺,否则顺延确定中标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注:因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仅接受输入数字工期,各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暂输入工程工期25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是,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采购包1:供应商应当到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取得有效的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证明(或许可证);采购包2: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包车客运或公交客运;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4-07 14:00 - 2024-04-18 09:00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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