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村庄搬迁安置工程)旧村拆除垃圾外运道路防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工程概况:
采购人名称:山东黄河三角洲置业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村庄搬迁安置工程)旧村拆除垃圾外运道路防护工程磋商范围: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计划投资:约115万元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工程地点:广饶县丁庄街道
二、项目磋商要求:
1、参与磋商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磋商的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供应商所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但已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须在磋商现场提供采购人出具的经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盖章的变更证明材料原件或能体现已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变更内容的原中标通知书原件(变更证明材料原件或原中标通知书原件密封在“资信证明”密封袋中),未提供的按废标处理。成交后,若发现成交企业所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的,之后再提供的变更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直接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弄虚作假处理。
3、参与磋商的企业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针对本项目,供应商项目管理班子最低配备要求为:1名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所报人员具有合格有效的证书和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配备项目管理班子。
参与磋商的企业需提供本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供应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供应商须提供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供应商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为自2023年4月开始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4月7日8时30分至2024年4月11日17时00分进行报名、购买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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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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