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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三联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7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宁县三联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承包 已由湖南省水利厅 以《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新宁县三联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湘水函[2024]202号) 批准建设,项 目业主为 新宁县三联水库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新宁县三联水库管理站,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宁县三联水库除险加固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新宁县三联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承包 。

2.2 建设地点: 新宁县境内 。

2.3 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中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3 级, 次要建筑物级别为 4 级。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 100 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 1000 年一遇,消能防冲设计标准为30 年一遇。概算总投资4455.82万元。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1)大坝坝基(肩)、坝体与坝基接触带防渗;

(2)大坝坝顶、上游坝坡整治;大坝下游左岸近坝岸坡防护;

(3)泄洪洞进口段防护, 箱涵段拆除改建为明槽,下游新建消能防冲设施;

(4)封堵现有输水涵洞,新建输水隧洞,隧洞进口新建塔式进水口和工作桥,隧洞出口钢管段及闸阀井拆除重建;

(5)水库引水建筑物加固改造;完善工程安全监测设施、标准化及信息化建设;管理用房拆除重建;大坝白蚁防治。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2)招标范围和内容: 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后续服务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设计:本项目技施设计及施工阶段设计服务。

②采购:包括本项目所需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工作等。

③施工: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本次招标的所有工程 。

2.5 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240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为 25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215 日历天 。

2.6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 达到技施设计阶段设计标准并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 验收后达到 “合格工程”的标准。

(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

2.7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设计资质条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有效的水利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 合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 资质,③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4(B)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 年(指 2019 年 04 月~投标截止时间)完成 过 1 个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 2000 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业绩和完成过 1 个单项工程批复投资额不少于2000 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业绩 。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 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或 / 专业 /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 头人)正式员工。 近 5 年内(指 2019 年 04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类 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 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 人) 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 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 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7(B)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名称) 专业 (专业技术职称级别) 技术职称、三年以上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名称) 工程施工管理经 验的人员担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 员工, 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可用)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均经年检合格;(2)联合体由不超过 (含)3 个独立法人组成,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担任。联 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 对联合体双方都产生约束力;(6)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相关比例。本项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施工资质) 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为 90%【若联合体施工资质有两家, 则联合体牵头人(施工资质) 所承担 的合同工作量比例为 70%,联合体成员(施工资质) 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为比例 20%】,联合体成员(勘察、设计资质)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为 10%。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湘水办〔2017〕113 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 的通知》(湘水发〔2018〕28 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 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 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4 年 4 月 7 日~ 2024 年 4 月12日23:59分(北京时间)在(请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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