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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邮政数据中台二期工程集中采购项目(包2:数据集成模块软件开发服务)重新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邮政数据中台二期工程集中采购项目(包2:数据集成模块软件开发服务)重新招标

二、招标编号:CECOM-

三、招标内容:

 数据集成模块软件开发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投标人须以“项目”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项目”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七)包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包2的最高限价292.93万元;

(八)投标人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号条款;

(九)投标人须为拟投产品的原厂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及所投产品原厂商服务承诺函。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同一包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原厂商的授权。原厂商不得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个包的投标;

(十)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项目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

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2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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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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