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田县总医院神经内科ICU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491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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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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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大田县总医院神经内科ICU改造项目 |
1(项) |
否 |
684912 |
7000 |
建筑业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
绿色建材: 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随身携带材料: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描述: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证明书(后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后附法人代表、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出示,否则投标将被拒绝。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同时还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原件备查)。3、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至本采购项目响应截止之日(不含响应截止当月)前六个月中任一个月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7日 至 2024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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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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