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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长三角一体化滁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自控系统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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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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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质要求 |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污水处理工艺配套自控系统的厂家;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或环保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⑨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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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规模 |
58.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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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内容范围 |
长三角一体化滁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自控系统深化设计及建设,并最终通过验收,同时负责技术服务与培训,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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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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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4年4月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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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4月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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