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202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
2、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
3、招标内容:完成某单位站台东侧场地改造项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招标人规定的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5、最高限价:550486.97元,超过该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承诺函)。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函)。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军队黑名单。(提供承诺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质:1.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七)项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截止到开标当天),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材料缺一不可)。
五、
时间:2024年04月03日至04月11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 ,下午14 :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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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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