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1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1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驻昆大队消防车库、器材库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476号总队机关营区内,项目投资估算2306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消防车库、器材库总建筑面积4611.65平方米(其中消防车库3310.79平方米,器材库1300.86平方米),室外及附属设施工程。
为本项目提供设计服务,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和其他设计工作,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配合项目取得审批部门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包含结构、建筑、电气、给排水、暖通和装修等项目涉及的全部专业图纸),取得审图合格证,全部计算书等基础资料,配合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服务等全部工作,配合业主方完成相关后续服务,各阶段验收、各级调研的汇报等,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通知书及完整资料后10天内提供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且取得审批部门初步设计批复,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10日内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图纸及配套资料且取得审图合格证。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类似法定凭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以及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成立时间未满2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7)供应商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各供应商信息,提供给磋商小组);
(8)其他要求: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注册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项目负责人不更换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7日 至 2024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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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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