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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学院实验仪器平台提升计划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0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祥咨采2024第029号

项目名称:上海海关学院实验仪器平台提升计划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购买高效液相色谱仪、蛋白(核酸)凝胶成像仪、超声破碎仪、氮吹仪,三维数字标本展示及技能培训系统设备、精密移液器、微型共焦拉曼光谱仪等检验检疫综合实验室开展所需的必备仪器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及配送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下简称“近三年”或“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近三年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由法人出具的对本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投标人采购,并落实政府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3日 至 2024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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