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长江防洪能力提升二期工程(仪征段)实施内容主要为长江江港堤防加固27.17km,新建护坡12.46km、翻建护坡6.89km、修复接长7.55 km,除险加固建筑物18座,以及相应堤段的堤顶道路等管理设施。工程等别为Ⅱ等、堤防级别为2级。本次通过移址重建十二圩翻水站、加固前沿实际挡洪堤防可以实现本段堤防防洪交圈、达标,有效解决该段多年来的历史遗留难题,保障区域防洪安全。
新建十二圩闸站为引排泵站,防洪设计标准100年一遇,防洪校核标准 300年一遇,排涝设计标准 20 年一遇。泵站设计抽排流量为 26.0m 3 /s,兼顾补水功能要求,装机双向立式轴流泵7台套,单机配套功率 280kW。20 年一遇自排设计流量26.0 m 3 /s,通过泵站西侧单孔净宽 3.8m 节制闸孔实现自排、自引功能。该泵站规模为中型,站身、岸墙及长江侧翼墙等连接建筑物级别为2级,内河侧翼墙等连接建筑物级别为3级。
2.2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根据分标方案及实施计划进度安排,本次招标实施的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十二圩闸站工程自动化系统采购及安装计1个标段,自动化系统采购及安装由计算机监控系统、视频监视系统两个子系统组成。
计算机监控系统建立闸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实现闸门、闸站电气设备、主机组与辅机等设备的自动控制。视频监视系统建立闸站视频监视系统,配置活动摄像机、固定摄像机和显示屏等。
中标单位负责本项目自动化系统的设备的采购、制造、系统设计、集成、试验、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投资规模:批复概算212.78万元。
2.4 本合同项目工期要求:
总工期 183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4年4月30日开工,2024年7月30日完成设备到场,2024年10月30日前安装调试完毕,具备系统试运行条件。
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质量目标:施工质量目标等级要求为优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人员要求: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2024年1月-2024年3月任意一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1)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机电(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4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4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