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陆拾万捌仟伍佰伍拾元陆角玖分(¥3,608,550.69)
4.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陆拾万捌仟伍佰伍拾元陆角玖分(¥3,608,550.69)
5.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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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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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子器件与芯片加工中心洁净实验室工艺设备二次配工程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6. 工期:合同签订后365日历日内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工艺设备到达实验室时间为准。设备到达之后,三周内完成当前设备的二次配工作。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长的,最长不超过15日历天。完工后10日历天内交付并通过验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合格投标人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8.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 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11日 (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15日09:30至10:00(北京时间)。
2. 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5日10:00(北京时间),公开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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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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