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城县仓前水库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监理(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南城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增发国债、专项债、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等(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城县株良镇云市村;
2.2招标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51069.08万元,本项目施工监理费暂定为340.11万元(不含监理平检费),最终监理费取费为国家标准的45%计取,计费基价为本工程建安费和设备购置费下浮后金额计取。
2.3计划工期:总工期 45 个月,与施工工期同步。
2.4招标范围:南城县仓前水库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等监理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监理标。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的用户并且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投标单位需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3)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5)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2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
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 月26 日09时30分,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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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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