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345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5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按照国家相关领域内标准执行。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每次必检。每个省份每次再选择1个地级市抽检。每个省份监测地点要包含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地级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在抽检前3天随机确定。
抽样点位包括生产基地、养殖场、屠宰场、运输车、水产品暂养池、批发市场等,由抽样人员随机确定,应具有代表性。抽自批发市场和运输车的农产品注意记录是否附带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生产基地、养殖场和屠宰场由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推荐备选,备选数量应为实际抽样数量的2倍以上。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地点:按合同约定地点执行。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投标人要坚持随检随报原则,每发现一批次不合格样品都要及时通过电子邮件将情况报送至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监测数据须上传至采购人指定平台,采购人提供平台网址及账号。每次监测任务从开始抽样到在指定平台上传结果时长不超过1个月。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为保证工作质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指定相关检测机构承担质量复核工作。质量复核包括现场检查和样品复检两种方式,现场检查包括抽样方案、原始记录、体系运行、质量控制等。样品复检从已完成检测上报数据的样品中随机抽取总数的5%左右进行上机复核。具体安排由质量复核单位确定。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或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3)投标人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六条的规定,属于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4)投标人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的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6)投标人应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3日 至 2024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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