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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松花江经济带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03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白山市《松花江经济带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3、预算金额:30万元。

4、采购需求:

(1)服务地点:白山市

(2)服务规模:编制完成白山市《松花江经济带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书需通过行业专家评审,最终取得生态环境行政部门审查意见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4)采购范围:白山市《松花江经济带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全部内容。 .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3.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响应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响应。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43-2024411,每天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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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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