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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高职校电子与信息技术虚拟仿真实训室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04-03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全电波暗室及辐射杂散系统测试系统 

预算金额:4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400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全电波暗室及辐射杂散系统测试系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4个月内全部正式版货物交付到买方指定现场。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公告其他内容如与本条要求存在不一致之处,请按以下6项要求为准):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提供承诺(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4-03 08:30 - 2024-04-11 17:00 ,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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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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