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高安市三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即城陂河、溪桥水和黄沙港,综合治理长度27.3km,保护总耕地面积7.49万亩,保护总人口7.86万人,工程总投资约576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或加固堤防、护坡护岸、建筑物重建或改造等。
黄沙港,总长36km,其中高安境内21km,流域面积264km2,保护人口1.36万人,保护耕地面积1.74万亩。本次中小河流治理长度为11.622km,主要治理措施为河道清淤疏浚、干砌石护坡护岸、拆除重建机耕桥1座。
溪桥水,总长31.9km,流域面积214km2,保护人口4.30万人,保护耕地面积3.45万亩。本次中小河流治理长度为9.58km,主要治理措施为河道清淤疏浚、干砌石护坡护岸、拆除重建机耕桥1座、新建撇洪箱涵2座、改建潜水坝1座。
城陂河,总长42km,其中高安境内6.1km,流域面积206km2,保护人口2.20万人,保护耕地面积2.30万亩。本次中小河流治理长度为6.1km,主要治理措施为河道清淤疏浚、干砌石护坡护岸、拆除重建机耕桥1座。
2.2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为高安市城陂河、溪桥水、黄沙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
2.3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控制价:本次采用费率招标,招标控制费率为3.46%,取费基数为结算审计后的建安工程投资。
2.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具体时间合同中约定;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6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规范,并通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5)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报告)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失信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6)投标人必须市场主体中公示,以投标人已完成登记状态为准,否则无效。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2申请人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4.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3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前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9时30分,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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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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