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服务标准和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985113.88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985113.88元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限价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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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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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 |
1 |
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
二、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采购包1: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预算
标的名称:长沙市第一医院消防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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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 量 |
标的预算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 行 业 |
是 否 核 心 产 品 |
是 否 允 许 进 口 产 品 |
是 否 属 于 节 能 产 品 |
是 否 属 于 环 境 标 志 产 品 |
是 否 两 型 产 品 |
是 否 首 购 产 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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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长沙市第一医院消防维修工程 |
1 |
2985113.88元 |
项 |
建筑业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二、相关标准: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2018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166-2019
5、《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25201-2010
6、《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
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17
8、《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
9、《消防法》、《公安部 21 号令》
1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技术规格:
1、采购预算:2985113.88元。
2、建设位置:长沙市开福区营盘路311号、芙蓉区水絮塘巷67号(南院)
3、工程概况:长沙市第一医院消防维修工程的主要概况如下:
1号楼,建筑面积约26838㎡,建筑高度48.6m;
2号楼,建筑面积约10908㎡,建筑高度36.75m;
3号楼,建筑面积约7129㎡,建筑高度22.1m;
5号楼,建筑面积约420㎡,建筑高度约15m;
南院住院楼,建筑面积约7050㎡,建筑高度18m。
包含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给水(水泵房及设备)、维修UPS电源、室内装修的拆除和恢复。
4、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号楼、2号楼,地上部分以维修为主,包含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的联动功能等,地下部分以新增为主,包含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报警设备和维修UPS电源等;
(2)3号楼以新增消防设施设备为主,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维修室内消火栓、以及装修拆除和恢复;
(3)5号楼(室外)新增一套室外消火栓;
(4)南院住院楼以新增消防设施设备为主,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泵房和维修室内消火栓,部分装修拆除和恢复;
(5)包含机房工程建设和联调联试用;
以上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材料为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完成;
2、验收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保修要求:工程部分按国务院[2000]第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五、服务标准:
1、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说明:工程量清单应当结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明确相关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标准等。)
2、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2.1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2.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施工要求
3.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及国家颁布的有关施工规范要求施工,所有使用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采用得到国家认证的厂家产品。
3.3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采购人概不负责。
4、本工程质量符合相关国际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5、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6、项目保修要求:项目整体保修期:2年,工程部分按国务院[2000]第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六、验收标准:
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2、工程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 付款人:长沙市第一医院。
1.2 付款方式:工程项目以最终评审价(市财政评审中心)为准,维修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支付中标价的70%;工程结算评审后,支付至评审金额的97%,预留3%作为质保金,待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后付清(不计利息)。
1.3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材料及设备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利润、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4 工程变更
1.4.1 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
1.4.2 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监理公司进行初审,报有关部门审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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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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