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南站地区小型消防站建设总承包(EPC)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5.9234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525.9234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1 | 小型消防站建设总承包(EPC) | 525.923428 | 1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00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1.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1.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3)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任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能递交一份投标文件。(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4-03至2024-04-11,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4-15 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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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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