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驻马店分公司2024-2025年机房基站动力环境隐患整治项目。
1.2采购内容及选包划分情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自有局站动力环境隐患整治。本项目不划分选包,按照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中选候选人,最终在中选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1名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项目预算:26万元(含增值税)。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参选人按照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文及工信部通函〔2012〕213号文确定取费标准进行折扣报价,结算价格=取费标准×折扣,折扣为百分数,如80%、80.1%、80.8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0%,参选人折扣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选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参选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且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26万元(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提供的具体采购订单/结算依据金额为准)。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和签章页等关键页,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结算依据);
(4)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参选人已按国家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进行换证,须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5)参选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6)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团队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同时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及2023年7月以来任意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7)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1名高处作业证和1名低压特种作业操作证(须提供专职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及2023年7月以来任意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8)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1名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须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专职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及2023年7月以来任意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9)参选人须为本项目配备具有“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一线施工人员(不含团队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各1人,需提供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书复印件及2023年7月以来任意3个月参选人为其正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10)参选人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前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办理雇主责任险或一般意外伤害保险,每人保额不少于70万元,保险内容为非交通工具意外险;
(11)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3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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