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华池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设备采购(第三标段)监理,已由华池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发〔2022〕26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华池县万民水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中省市投资、县级财政筹措及企业自筹等多渠道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池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设备采购(第三标段)监理
2.2建设地点:华池县悦乐镇张桥村华池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工地。
2.3工程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选址位于华池县悦乐镇张桥村,近期设计规模0.5万m?/d,远期设计规模1万m?/d,总变化系数1.88,总用地约30986.46㎡(合46.48亩)。厂外敷设污水管道约12.35km,新建3座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配套完成业务用房、护坡等其他附属工程。
2.4工程内容:华池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设备采购
2.5监理标段划分:无。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乙方派监理员进场,协助土建标段完成预留预埋监理工作。土建主体结构基本完成,接甲方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主要设备材料供货、安装、调试监理工作。
2.7质量要求:合格。
2.8设备采购预算投资额:37261458.15元
2.9招标控制价:620000.00元
3、招标范围和监理服务期限
3.1本项目监理范围:对华池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设备采购(第三标段)施工图范围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进行全过程监理。
3.2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乙方派监理员进场,协助土建标段完成预留预埋监理工作。土建主体结构基本完成,接甲方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主要设备材料供货、安装、调试监理工作。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4.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4年4月3日0时0分至2024年4月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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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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