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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自费医疗补充保险第三方承办服务项目(A-H标段)采购公告
日期:2024-04-03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镇江市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自费医疗补充保险第三方承办服务项目(A-H标段)

预算金额:832.000000万元(采购包1:265.700000万元;采购包2:50.100000万元;采购包3:50.100000万元;采购包4:50.100000万元;采购包5:265.700000万元;采购包6:50.100000万元;采购包7:50.100000万元;采购包8:50.1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8个采购包,评委会按照采购包1、5、2、6、3、7、4、8顺序依次评审,投标人可同时投标8个采购包,但不可以兼中。每个采购包 1名中标人。如供应商在采购包1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不参与后续评审,以此类推。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总公司、分(支)公司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总公司 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分公司提供 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资格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写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函或资格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合格的投标人应为保险总公司,但经总公司授权,地市级(含)以上分支公司可以直接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4-04 00:00 - 2024-04-12 17:30 ,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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