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厚板特钢事业部(炼钢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承包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厚板特钢事业部(炼钢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江西省新余市 。
2.3建设规模:24628万元(含税)。
2.4计划工期:239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厚板特钢事业部(炼钢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全部设施的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安全设施专篇、职业卫生专篇、环保专篇、消防专篇等)、施工图设计、非标设计等)、软件编程、地质详细勘察、地下障碍物破除与地基处理、设备材料采购与供货、建安施工、系统调试(包括单体设备冷试车、系统联动冷试车、系统热试车、试生产组织和达标指导)、竣工验收(含资料交付)、培训与服务等全过程。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一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3.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3)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与有效的营业执照。
(5)投标人以非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至少有100t及以上转炉(或电炉)炼钢超低排放改造设计与施工的项目业绩;投标人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须具有100t及以上转炉(或电炉)炼钢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具有100t及以上转炉(或电炉)炼钢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施工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超过两名且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专业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03日12时00分至2024年04月13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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