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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鲁山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白果树河下游南水北调范围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3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鲁山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白果树河下游南水北调范围段)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11,927.00元 最高限价:911927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平公资采2024276号-1 第一标段 911927 911927 911927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地点:鲁山县白果树河下游南水北调范围段。
5.2、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现状河道清淤295m,新建D1000Ⅱ级平口钢筋混凝土管295m,新建1500*1800矩形现浇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2座,拆除2.0m高防抛网(浸塑围栏)300m等,详见施工图纸。
5.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5.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6、质量要求: 合格。
5.7、工期:6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3.1.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1.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1.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2、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的查询页需带有查询时间),对在截止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7日 至 2024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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