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4年彭阳作业区第一批危险废物转运处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第十一采油厂彭阳作业区含油污泥(HW08类,废物代码:071-001-08)进行转运、利用、处置,具体包括对危险废物进行合规利用、处置、运输、装卸、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转运联单的办理等。本项目不分标段,需要1家服务商,预计投资金额73.15万(不含税)。
2.2招标范围:第十一采油厂彭阳作业区生产场所及油泥暂存点
2.3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彭阳作业区生产场所及油泥暂存点。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5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个标段。
☑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由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许可),其中核准经营处置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08(071-001-08)(2021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核准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或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具有类似含油污泥(HW08类)处置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发票查验截图,证明材料不完整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服务商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5人员要求: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人员1人,安全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驾驶人员及押运员按照车辆配置要求进行配置(每辆车配置驾驶员一名、押运员一名)。驾驶人员要求有有效的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必须具备有效的《危险货物押运员证》。项目负责人、安全人员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安全人员还须提供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驾驶员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提供身份证、押运证。
3.6车辆要求: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应具备符合条件的转运车辆1台及以上危险废物专用车。(提供车辆照片、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行驶证)。
3.7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09日(请登录)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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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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