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市莲湖区三馆建设PPP项目公共图书馆部分经营性面积租赁、公共图书馆运营管理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采购(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铁一院莲湖三馆(西安)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拟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1家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西安市莲湖区三馆建设PPP项目公共图书馆部分经营性面积租赁、公共图书馆运营管理项目的采购工作,公共图书馆部分经营性面积租赁、公共图书馆运营管理项目为两个独立项目,分别独立招标。
西安市莲湖区三馆建设PPP项目公共图书馆部分经营性面积租赁由公共图书馆地上1-3层的租赁及地下负一层至负三层停车场的运营二部分构成,地上1-3层建筑面积约3800平米,地下负一层至负三层车位约311个。
西安市莲湖区三馆建设PPP项目公共图书馆运营管理范围为4-6层公共图书馆的运营管理,建筑面积约3400平米,含亲子阅览区、老年借阅服务区、开架阅览区、教育培训等功能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承担过一项经营性租赁或招商运营招标代理服务。(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公告发布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度至今三年内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评审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之日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税收和社保缴纳凭证。
6.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日)无违法违规记录,其中“违法违规记录”是指是否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内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获取
于2024年4月7日17:00时前(请登录)领取。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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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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