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天气气候景观观赏地”创建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柞水县气象局“天气气候景观观赏地”创建技术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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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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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气象服务 |
品牌创建技术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柞水县气象局“天气气候景观观赏地”创建技术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柞水县气象局“天气气候景观观赏地”创建技术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任意税种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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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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