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合肥三国新城遗址公园保护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阳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庐阳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 1.4 招标人:合肥庐阳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庐阳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三国新城遗址公园保护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请登录)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LBZ00645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三国新城遗址公园 2.6 建设规模:合肥三国新城遗址公园由于园内各项基础设施老化和破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导致日常经营管理工作难以正常开展,为统筹好古城保护、旅游发展和特色经营,特组织开展《合肥三国新城遗址公园保护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 2.7 项目投资估算:1.7亿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工程初步设计工期:为保证工程实施能高效、有序开展,计划设计完成时间为100个日历天。 1.资料收集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完成; 2.方案设计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35个日历天内完成。 3.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评审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 文物保护规划、文物考古勘探等文保相关勘查设计工期同工程初步设计工期。 运营策划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2.9 招标范围:合肥三国新城遗址公园由于园内各项基础设施老化和破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导致日常经营管理工作难以正常开展,为统筹好古城保护、旅游发展和特色经营,特组织开展《合肥三国新城遗址公园保护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设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594.93万元 2.13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工程设计资质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3日00:00至2024年04月24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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