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
预算资金:90万元,采取分包的形式进行,第一包预算金额为45万,第二包预算金额为45万。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共2包,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服务地址:根据公务用车实际工作任务需要,为保障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的及时性和便利性,第一包要求供应商维修站点在太原市晋源区行政区域内,服务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直机关)、晋源街办、晋祠镇及姚村镇四个片区。第二包要求供应商维修站点在太原市晋源区行政区域内,服务于义井街办、金胜镇及罗城街办三个片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在太原市晋源区内有固定的维修场所,并在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或维修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的一类或二类资质(至少包含汽车维修),并提供上一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
(2)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供应商产生或经营该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4月3日09点00分至2024年4月12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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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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