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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精神卫生中心规培中心、医学检验中心建设项目及新院区景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监理、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2 收藏项目
2.3.项目地点:菏泽市牡丹区何楼办事处辖区,西安路中科院项目以东,赤水路以南、成阳路以西、漓江路以北;

2.4.项目概况:菏泽市精神卫生中心规培中心、医学检验中心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8088.73㎡,建设内容包括规培中心、医学检验中心、学术交流中心,新院区景观建设工程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总投资约1.12亿元;

2.5.招标范围及服务期:

第一标段:项目管理(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项目管理服务);

第二标段:监理(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跟踪审计(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

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项目管理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在本单位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并提供2024年1月至今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第二标段

监理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提供2024年1月至今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第三标段

跟踪审计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并提供2024年1月至今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四、招标资料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4月3日08时30分至2024年4月10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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