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董家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已由冈水保〔2023〕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水土保持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浠水县水土保持中心,(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浠水县境内 建设规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70平方公里,其中工程措施:塘堰整治工程6处,梯田工程14.82公顷,截排水沟6568.3米,沉沙池18座,蓄水池7口,田间道路3105.1米,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含格栅池1座,厌氧消化池1座,人工湿地1处,污水收集管网60户,出水井1座);种植经果林14.82公顷(坡耕地营造经果林7.27公顷,荒山荒坡营造经果林7.55公顷);种植水保林4.45公顷;幼林抚育19.26公顷;封禁治理面积1550.84公顷。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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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封育治理措施、安全生产费等,详见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补充说明所涵盖的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4-30 合同估算价:450.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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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 证)。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④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⑤拟派本工程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预算员(或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证(含培训合格证),拟派的上述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岗在册正式员工,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司为其缴纳的2023-2024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5)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按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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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请于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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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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