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DCJZX-2024-采字003
项目名称:宁德市三屿新区污水处理厂聚合氯化铝(固体)、聚丙烯酰胺、次氯酸钠、生石灰、铁盐(液体)等药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8.6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6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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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吨) |
单价 |
品目号预算金额 |
采购包预算金额 |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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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聚合氯化铝(固体) |
200 |
3700 |
740000 |
986200 |
9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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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聚丙烯酰胺 |
5 |
28000 |
1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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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次氯酸钠 |
20 |
1480 |
2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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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生石灰 |
60 |
960 |
57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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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铁盐(液体) |
10 |
1900 |
19000 |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2)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
(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
(4)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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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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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供应商所投所有货物的生产商(制造商)为中小企业的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询价通知书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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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