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天津港新港航道港池泊位水深维护疏浚专项养护工程已由天津市港航管理局以《关于同意开展2024年度天津港新港航道、防波堤等基础设施相关维护管理工作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新港主航道 47.5km、北航道10km、南北两侧小船航道 17.11km 及天津港港池泊位进行维护疏浚等专项养护。工程预计疏浚量 约389万方,其中航道部分疏浚量 273万方,港池泊位部分疏浚量116万方。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预算及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的配合服务。
2.3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设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运行业甲级或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甲级,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担过至少1项相关航道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
3.3 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应为本单位职工,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证书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港口土建专业)的高级工程师,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相关航道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开标前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相应证书,工作年限承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甲方证明复印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甲方证明中须体现出项目负责人姓名)。
3.4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信誉要求:1、信誉良好,不接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注:本条“近三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5.2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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