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食品研发及检测实验室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元):650000元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6.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7.工期:签订合同后国产设备40天内完成安装交付,进口设备60天内完成安装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
4.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ome/)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公示期内;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被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
(1)信用信息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等渠道查询。
(2)截止时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申请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四、投标文件提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9: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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