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52042320240002BG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2024年新增补充耕地项目投资主体
项目序列号:ZFCG202404013
预算金额(元):元
最高限价(元):0.00元
采购需求:项目暂估实施2500亩,其中:补充耕地(旱地)项目2000亩,旱改水项目500亩(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1
标项名称:镇宁自治县2024年新增补充耕地项目投资主体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项目暂估实施2500亩,其中:补充耕地(旱地)项目2000亩,旱改水项目500亩(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另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 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 计报告或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者具有同类项目履约的经验承诺(自行承诺)。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 2023 年 1 月至开标前任意 1 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1)社保证明已电子化的地区,可根据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要求 允许的方式打印社保电子证明,不用再加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红色公章;2)因未开展业务未有纳税记录的提供未纳税声明函(格式自拟)。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人,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3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4月12日 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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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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