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2024年营销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预估含税规模850万元,税率6%。
1.2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鄂州分公司2024年营销业务外包服务,包括自有营业厅营业及支撑业务办理、10000号话音服务、电渠推广、VIP客户维系、开放渠道、实体渠道、政企渠道销售服务、公众网格营销、前端部门支撑及管理等。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CP10009 代营服务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t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会被否决,具体限价情况如下:
|
序号 |
业务名称 |
单位 |
预估量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
1 |
业务受理 |
笔 |
1000000 |
1.6 |
|
2 |
业务外呼 |
户 |
2000000 |
0.5 |
|
3 |
话费收取 |
户 |
2000000 |
0.2 |
|
4 |
移动业务营销 |
户 |
84000 |
8 |
|
5 |
宽带业务营销 |
户 |
78000 |
10 |
|
6 |
天翼高清业务营销 |
户 |
52000 |
6 |
|
7 |
VIP客户维系 |
户 |
120000 |
2 |
|
8 |
云业务营销 |
户 |
10000 |
18 |
|
9 |
物联网营销 |
户 |
85000 |
18 |
|
10 |
智能组网营销 |
户 |
6500 |
18 |
|
11 |
全屋WIFI营销 |
户 |
50000 |
10 |
|
12 |
天翼看家营销 |
户 |
50000 |
10 |
|
13 |
全业务工单支撑 |
户 |
350000 |
1.5 |
|
14 |
小合约营销 |
户 |
48600 |
2.5 |
|
15 |
综合支撑 |
工日 |
10000 |
2.25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人业绩要求
本项目须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4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5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3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10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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