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采购预算:1150605.2元
5、付款方式:项目建成并运行后,验收合格的7个工作日内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至甲方验收合格移交之日起,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可一次性付清。
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它
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8、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9、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日
10、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0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0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0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1 |
包1 |
长沙市观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费电子产业园分布式 储能项目 |
详见 第四章 采购需求 |
1 |
1150605.2 |
1150605.2 |
否 |
否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盖单位公章。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盖单位公章。
(4)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投标截止前近半年内(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6)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证明资料。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或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注明。
1、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时间:从2024年4月2日到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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