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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联合镇人民政府尤溪县联合镇闽台乡建乡创样板集镇微乐园和丹溪桥长廊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MJT-YX-2024005

项目名称:尤溪县联合镇闽台乡建乡创样板集镇微乐园和丹溪桥长廊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2.508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2.508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见标书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8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供应商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的相关材料;
③供应商必须提供具备履行特许经营权协议书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④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本项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园林绿化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注册证书上标注的为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供应商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3日 至 2024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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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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