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国家地理信息科技产业园4A、4B、8B、10A、10B、10C等地块地下室、坡道漏水维修工程。
2、招标类别:维修工程项目。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地理信息科技产业园4A、4B、8B、10A、10B、10C等地块地下室、坡道漏水维修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国家地理信息科技产业园;
3、工程概况:产业园4A、4B、8B、10A、10B、10C等地块地下室、坡道漏水维修,包括主材及辅料供应,运输、维修、垃圾清理、现场恢复等一切为完成防水维修发生的费用,本工程为固定单价,暂估总价合同,最终结算以双方签确的工程量为准;
4、工期:60个日历天内;
三、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经营状况良好;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5、近三年营业额:200万以上;
6、需提供类似业绩1 个以上且单份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
7、资质: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8、拟派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要求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9、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需提供近期社保缴费记录或证明。
四、基本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参与现场踏勘,对现场维修条件、维修要求有充分了解,并及时提出存在疑问,否则应承担相应损失。
2、投标单位有义务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建议采纳与否由甲方决定,中标后如调整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
3、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维修前,中标单位应配合甲方进行工程量现场实测实量,最终结算以双方最终签确的工程量为准。
4、中标单位选用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无机盐、丙烯酸盐、聚脲、环氧树脂、聚氨酯等,应符合合同、国家技术标准及行业规范的要求,并应进行材料封样,封样材料应明确品牌、规格、型号,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最终到场的材料必须与封样材料完全一致。
5、中标单位材料进场应提前24小时通知招标单位及监理单位,并提供随产品一起到场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6、中标单位应做好维修前、维修后的资料的留存,并在维修现场做好标记、以便于工程量的现场核实备查,最终结算应经过甲方相关部门、以及监理单位的签字确认方可有效。
7、中标单位的施工工艺应符合合同、国家技术标准与规范要求,维修完成后,其维修区域向外延伸1米范围内,不应出现二次漏水情况,否则应承担免费二次维修责任,并不得将此维修工程量计入结算工程量内。
8、中标单位应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力度,不得对其他半成品及成品进行破坏,如出现污染、损坏等情况承担相应责任,验收合格并移交前,中标单位承担成品保护责任。
9、中标单位应随时接受招标单位监督,加强安全施工管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安全规范标准;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做到工完场清。
10、施工全部完成,中标单位应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11、维修顺序:各地块的维修先后顺序,以甲方需求为准,投标单位应完全响应。
12、验收及合格条件:维修完成后,以经历一个雨季条件下,未出现质量问题为合格条件,或出现极少数个别质量问题,经维修后未再次出现质量问题为合格条件。
五、报名开始日期及截止日期
1、报名开始日期:2024年4月2日。
2、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4月9日17点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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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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