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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4年长春市南关区应急局便携式移动执法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2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采购便携式移动执法服务,为实现南关区应急局迫切需要信息化的手段辅助现场执法以提升应急执法监督管理能力。通过信息化手段全面、实时掌握各地方应急行政执法部门的现场执法情况和查处进程,分析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和处理效率,解决各种环境行政执法焦点问题,为提高应急执法工作的处理能力提供信息技术支持。

1.2招标内容

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专属化应急对讲及可视化调度服务)。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服务区域

交付周期

1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4年长春市南关区应急局

便携式移动执法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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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地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系统上线

1.3预算金额:人民币792400.00元(不含增值税)

1.4交付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完成系统上线。

1.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1名,份额100%。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92400.00元(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内均不计取。

2.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1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80万元及以上。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发票(金额和时间以订单为准)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至少2名驻场服务人员。

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12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相关证明或劳动合同,如第三方代缴,另须出具委托代理协议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取。

2.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3日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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