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CG********、项目名称###市第二人民医院全数字高清电子内镜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总金额:********元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市第二人民医院全数字高清电子内镜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第1标段 ******** ******** 2 2 ###市第二人民医院全数字高清电子内镜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第2标段 ******** ******** 5、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采购内容:全数字高清电子内镜系统、数字化X射线透视摄影系统等设备采购。(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第1标段:全数字高清电子内镜系统一套(预算金额:120万元);第2标段:数字化X射线透视摄影系统一套(预算金额:380万元);********、质量要求:合格********、质保期:1年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3.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企业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非国家强制要求提供的,可不提供);********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投标人(供应商)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晰;********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需与投标文件对应信息相一致,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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