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滕州市城区(北部、中部)初期雨水收集处置工程已经由枣庄市·滕州市备案,招标人为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滕州市城区(北部、中部)初期雨水收集处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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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滕州市北辛中路小冯河智能分流东侧、滕州市姜屯镇王林村北王林水库。 2、工程规模:在北辛中路小冯河智能分流井东侧建设初期雨水缓存池1万立方米,主要包括土方工程、混凝土池体工程和地面场地恢复工程;在王林水库设置调蓄净化区(生态走廊、生物转盘、微生物孵化投加系统等)1万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清淤工程、生态护坡工程、生物飘带安装、水生植物种植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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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企业须具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 (4)拟投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根据“鲁建建管函【2020】3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应用有关要求的通知》,合理配置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保证各岗位人员具备相应管理、技术等能力,确保工作成果质量、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5)信誉要求:(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企业履约情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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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4日 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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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4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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