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标准站项目已由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并审管投批字[2023]17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龙城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市政府资金、专项债券、银行贷款以及企业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变配电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外麻地沟村,松小线以东;项目储存规模为2500m3。本工程投资额约1128万元。
2.2招标范围:根据项目用电需求,完成太原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标准站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现场服务指导等其它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02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23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标准站项目已由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并审管投批字[2023]17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龙城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市政府资金、专项债券、银行贷款以及企业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变配电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外麻地沟村,松小线以东;项目储存规模为2500m3。本工程投资额约1128万元。
2.2招标范围:根据项目用电需求,完成太原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标准站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现场服务指导等其它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02日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23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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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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