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一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招标编号:焦招[2024]-015项目编号:焦公资工程K2024-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作市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一期)设计已由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焦发改城市【2024】63号,项目代码:2403-410800-04-01-31857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焦作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银行贷款、上级资金等,招标人为焦作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焦作市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主要建设新建再生水供水管网约47km、能源站15座及电气和监控设施;改造现状再生水厂1座、配套智慧水务系统。(注:其中再生水杂用及景观用水管道长度约33.51km,能源站供水管道长度约13.49km;分布式中水源供暖供冷+生活热水能源站5座,分布式中水源供暖供冷能源站3座,分布式中水源供暖能源站7座。)本项目为焦作市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一期)设计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600万元。
2.2招标范围及内容:焦作市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2.4建设地点: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山阳区及解放区。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各项设计文件120日历天编制完成。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技术、标准及建筑部门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系本单位员工,提供与投标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具有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及证书扫描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时间算起)。
3.4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类似设计业绩(供水或供暖等)
且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少于2.6亿元,以提供的中标书或合同中明确的金额为准。(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5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28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30日—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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