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海南省康养旅居服务标准规范》地方标准
二、实施时间
2024年4月起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组织专家协助我厅开展省内外调研、编制标准文稿等。
项目预算不得超过11.07万元(含税)。
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
(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及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承诺书。
(五)按照评定标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地方标准编制方案、人力资源和经费预算等。
以上材料均需有目录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供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光盘一份。
六、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已经完成类似项目情况介绍和合同复印件)。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履行本项目的专家简历、专业能力、调研能力和相关工作方面等情况,以及参与本项目可达到的效果)。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地方标准编制工作方案,操作性强。
七、报价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下午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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