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秭归县城九歌城片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2024]5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企业自筹。秭归县城九歌城片区排水防涝改造项目—市政雨水管网改造及易涝点整治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秭归九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金曲路以北管网、楚文化旅游街易涝点整治、江山景秀(二期)易涝点整治、天问文化广场易涝点整治、文体公园易涝点整治等。
2.2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3履约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2年。
2.4质量目标:同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5安全目标:同工程施工合同安全要求。
2.6须针对本工程及子工程按招标人及相关要求分别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
2.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如下: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2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
①项目总监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岗位证书)(相关人员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颁证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4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或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4月2日8时00分至2024年4月8日17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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