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4CNIC-021657-25
项目名称:新疆巴楚钒钛磁铁矿钻探
预算金额: 项目总预算人民币162.68万元,超过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最高限价:人民币162.68万元
采购需求:“新疆巴楚钒钛磁铁矿钻探” 委托业务是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调三级项目“巴楚钒钛磁铁矿地质调查评价”向外委托的找矿靶区工程验证工作部分,工作区位于塔里木盆地和塔克拉玛干沙漠西北边缘,行政区划隶属新疆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工作目的是在地质、遥感和物探工作基础上,在圈定的找矿靶区内,用钻探手段对靶区进行工程验证,揭露钒钛磁铁矿体,进行采样、分析测试和井中三分量磁测,取得找矿突破。
投标人需按时完成以下工作任务:1)按时保质完成钻探工作任务(包括施工方案、便道施工、机台平整、回填清理等);2)完成岩芯采样和分析测试工作;3)岩芯运输到巴楚县指定存放处;4)完成钻井的井中三分量磁测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时间:合同签订日起~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标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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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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